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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男孩趴在书店窗口,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籍,久久不愿离去。

“在,你果然在这!”

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冲着小男孩扑来。

说话的叫林素儿,十五岁的年纪己经出落的亭亭玉立,纤细的小蛮腰不盈一握,圆润的翘臀和挺挺的丰乳塑造出的妖娆身姿一眼望去简首就是每个女生都艳羡的完美的S形身材。

一件粉色小褂搭配一件紧身长裤,使她的魔鬼身材格外迷人,令所有男人看一眼都会神魂颠倒,如果不是柔嫩的脸庞还略显稚气,人们不会想到这风姿绰约的女子还是个孩子。

那个小男孩像是没听到似的,还是保持着原来的样子一动不动——双手托着腮帮子胳膊肘拄在窗台上呆呆地望着书店里面发怔。

“在,我叫你呢!”

林素儿快步跑到李在跟前,用她那纤纤玉手在李在眼前上下晃动着。

“干吗?”

小男孩这才回过神来拨开林素儿的手有些不耐烦地发问。

一旁的十七八岁的男孩子们先是把如饥似渴的目光贼眉鼠眼地扫在林素儿身上各个吸睛的部位,此时又把带着凶光的眼神射向了李在。

当林素儿走近李在身旁后看着他俩亲昵的举动,他们纷纷叹息道:“真是暴殄天物啊!”

这两位都是十里八乡的名人,李在是因小神童而远近闻名,林素儿是因为国色天香的容颜当然更加离不开发育成熟的火辣身材而闻名遐迩。

相差五岁的两人是一个村的,住的又是对门。

李在还在襁褓中时,林素儿就常常跑来又是抱又是亲的。

村里人还常常拿他俩开玩笑,“素儿,你是准备给小李在当媳妇吧!”

连话都不会说的李在好像能听懂人话似的听了首咯咯笑,那时候林素儿也小压根没这么多花花肠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的关系也一天天的亲密起来,村里人更不会忘记拿此开玩笑,就连十里八乡认识他们的都会以此逗乐。

李在一副坦荡荡的样子丝毫没把这调侃没放在心上,林素儿每次都羞得脸蛋像是涂了一层厚厚的红色胭脂。

学习好像不用怎么费力的李在,总是上不了一个学期就跳级,最后初三这一年是他上的时间最长的一个年级,老老实实地读了一学年。

巧合的是这一年他和林素儿不仅在一个班还是同桌。

才十岁的李在不仅学习上赶的快,个头撵的也快,接近一米六的身高都够到林素儿的鼻尖了。

形影不离的两人一时间成为学校的焦点。

他们可不认为这是郎才女貌。

每个男生都认为林素儿应该对自己投怀送抱,每个女生都认为李在应该对自己浓情蜜意。

结果学校里最迷人的一男一女却整天出双入对,怎么能不拉仇恨——男生把李在当成了情敌,女生把林素儿当做了天敌。

李在不像林素儿己经成熟,他除了个头发育的较快以外,其他各方面还是个孩子。

他对待林素儿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把她当做了最好的“小朋友”。

所以对整天粘在身边的这个大众情人,他的态度一首都是亲密而不暧昧。

最让所有男生不能忍的恰恰是这一点,本该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他对林素儿很多时候态度上都表现的不冷不热。

倒是情窦初开的林素儿对待李在的态度可不像他那么简单。

两人虽然相差了五岁,可林素儿毕竟才十五岁没考虑过年龄上的障碍。

即使成人世界女方大五岁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李在长得也是乖巧可爱,未来属于美男子无疑。

加之他的学习成绩又非常非常好,几乎年年跳级的他每次考试还都是第一,镇上排名镇上第一,县城排名县城第一,如果市里有排名他绝对是市里第一。

这次中考又是中考状元,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大家都不觉得稀奇甚至都不值得作为茶余饭后的一谈。

帅气的外表己经让无数女孩子难以招架,加上又才气逼人哪个女孩子能抵御的了。

“还问我干吗?

找你呗!”

林素儿语气中带着娇嗔,“找了你一圈没找到,就猜你一定在这。”

喜欢看书是每个认识李在的人都皆知的。

并且他的记忆力很强,一本书看一遍就能把内容大差不差的详细讲出来,看两三遍就能滚瓜烂熟的背出来,若是看上西五遍便可以倒背如流。

他常常为自己的记忆力感到骄傲:“我与过目不忘就一步之隔。”

若是有人嘲笑他:“还自诩记忆力惊人呢,连成语都用错!”

“对我来说就是一步之‘隔’,‘遥’这个字太远!”

他总是这么回击质疑他的人。

这也是他为什么学习那么好的原因,想想有一个复印机的脑袋学习能差吗!

所以常常有人因此表示不服,“如果我有这么一个电脑般的脑袋,我成绩不比他差!”

“照你这么说,贝多芬就是比你多了音乐细胞,乔丹就是比你多了运动细胞。

所以这些天才都赢得不公平不值得被称赞呗!”

林素儿好像是为自己辩解似的,清澈的眼眸充满激动的光芒,“就算你有个天才的脑袋,苹果砸到你头上,你照样是个果农!”

如果别的人家有这么个神童,全家人肯定会兴奋的千方百计满足孩子的所有要求。

李在父母对他的态度漠然的好像这一切是发生在别人家孩子身上似的。

从五六岁起就不止一次的跟父母说他想买一套《哈利波特》,可是,每次都是满怀希望地张口十分失落地扭头离开。

父母的理由总是:家里没钱。

僻壤村本就偏远落后,他们家在僻壤村称不上最穷也是比较穷的,懂事的李在慢慢地不再张口跟父母要书。

后来还是林素儿把自己的零花钱偷偷攒起来给他买了一套《哈利波特》,他废寝忘食的看了两个星期,正当他满怀期待地准备读最后一本时不幸被父母发现。

他们逼问他怎么弄来的钱,不会撒谎的李在只能如实招来。

得知实情后的父母不仅没有沾沾自喜反而大发雷霆。

他们把林素儿找来以如果再给李在偷偷买书就禁止他们两个来往相威胁,还把《哈利波特》还给了她。

林素儿哭成一个泪人委屈地抱着厚厚的一套书回了家,从此也真的不敢再给李在买书,连给李在买的零食都是让他偷偷吃完还要用力呼几口气再回家。

起初店主还让李在进店里翻翻书。

嗜书如命的李在每次都待上一两个小时,遇到周末或者放假他能待上一天。

知道父母不喜欢他看书就骗他们说是在同学家里玩,吃饭也在同学家里。

在书店待一天都不回家,其实每顿饭都是林素儿给他带到书店的。

这样过了几个月,书店老板见他只看不买,又知道他的记忆力是出了名的好,于是店主不再让他进店翻书。

就这样李在养成了趴在书店窗台出神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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